> 政策法规 > 正文
特区政府表示绝不容忍颠覆政权罪行
作者: 添加时间:2021年1月7日
警方今日(6日)采取行动,针对组织、策划、实施或者参与实施颠覆政权的活跃分子,依法拘捕53人,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。特区政府随后表示,绝不容忍颠覆国家政权罪行,强调危害国家安全是严重罪行,香港国安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有明确定义,特区政府定必严厉打击,以儆效尤。
政府表示,被捕人士涉嫌图谋以所谓「35 」和「揽炒十步曲」计划,通过自我协定的所谓「初选」,以取得立法会35席或更多席位,从而不顾一切,一意孤行,否决所有政府向立法会提出的拨款申请及《财政预算案》,迫使行政长官辞职,令特区政府停摆,意图瘫痪政府,严重干扰、阻挠、破坏其履行职能,胁迫中央人民政府及特区政府。香港国安法第22条清楚列明,任何人组织、策划、实施或参与实施,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,严重干扰、阻挠、破坏特区政权机关依法履行职能,即属犯罪。
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见记者时亦指出,警方国家安全处今日的行动针对的是涉嫌组织、策划、实施或参与实施颠覆政权的活跃分子,依法将他们拘捕调查,行动不涉及其他非活跃分子或只参与所谓「初选」投票的人。警方今次的行动雷厉及专业,保安局充分肯定及支持。
行业资讯
- 6-27
- 12-14
- 11-25
- 11-25
- 11-3
- 11-3
- 11-3
- 2-26
政策法规
2月18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
“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,不论